越位是足球比賽中的一項規則,始創于1874年,是對球員確定進攻方向前傳球時,接球運動員允許站立區域和位置所作出嚴格限制的規則。越位判定對裁判的要求較高,需要同時追蹤攻防雙方的球員,在比賽中避免球員越位干擾,能保證足球比賽的公平性。
越位是足球比賽中的一項規則,始創于1874年,是對球員確定進攻方向前傳球時,接球運動員允許站立區域和位置所作出嚴格限制的規則。如果沒有越位規則,球員就可以在前場開球的時候,將進攻方球員安排在靠近對方球門的位置,從而輕易獲得進球機會。
越位的判定標準有三項,即處于對方半場區域,并且己方出球一瞬間,疑似越位球員比倒數第二名防守球員距離球門更近,己方出球一瞬間,疑似越位球員比球距離球門更近。滿足上述條件,即代表球員越位犯規。
越位判定對裁判的要求較高,需要同時追蹤攻防雙方的球員,邊裁判判定越位的標準十分嚴格,很容易產生錯位的視覺差。在比賽中,裁判發現球員越位情況,會單臂上舉示意,避免球員越位干擾,能保證足球比賽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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