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04:36:49
直接代理和間接代理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第一,在代理行為中的名義不同。直接代理,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第三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間接代理,是由代理人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訂立合同,取得民事權利或者承擔民事義務后再移轉給委托人,委托人與第三人間并不直接發生民事法律關系。第二,適用范圍不同。直接代理除法律規定必須由當事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結婚行為)、或雖法律未作規定但其性質不宜代理的民事法律行為(如立遺囑行為)及依約定須由當事人親自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外,其它民事法律行為均可代理;而間接代理只有法律明文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才能代理,一般僅在買賣等交易中產生。根據我國現有法律規定,只有外貿代理、委托貸款、證券及期貨買賣等才允許間接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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