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9 13:46:01
一些單位經常聘用臨時工,這些單位包括勞動者都認為臨時工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而根據勞動法規定,只要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無論用人單位是政府部門、事業單位,還是企業或者個體戶,他們都應該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所以,有些用人單位招聘農民工做保潔等后勤保障工作,由于這些農民工不具有正式編制,用人單位往往圖省事不與他們簽訂勞動合同,這是違反勞動法的。因此,臨時工一樣要簽訂勞動合同。一、不簽訂臨時工勞動合同的風險防控。1、選擇標準的勞動用工,采用這種方式用工需要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否則,超過一個月的用工需要承擔支付雙倍工資的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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