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演變《民法典侵權責任編草案》(一審稿)第九百七十三條規定:“賓館、商場、銀行、車站、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民法典第1198條原文及解釋如下:1、原文: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的經營者、管理者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因第三人的...
法律主觀:民法典關于侵權責任的規定是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損害對方人身權益、財產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侵權責任。法律客觀:《中華人...
《民法典》侵權責任(一般過錯責任原則的適用情形)適用情形1、一般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第一款:“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監護人侵害被監護益的責任《民法典》...
1、發生侵權的行為,侵犯他人財產或者對他人身體造成了損害;2、侵權行為對被侵害人造成損害;3、侵權行為和造成的損害有必然的聯系;4、侵權人實施的侵權行為是有過錯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
(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礙;(三)消除危險;(四)返還財產;(五)恢復原狀;(六)賠償損失;(七)賠禮道歉;(八)消除影響、恢復名譽。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條【侵權責任編的調整范圍】本編調整因侵害民事權益產生的...
法律客觀:《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條因污染環境、破壞生態造成他人損害的,侵權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第一千二百三十條因污染環境、破壞生態發生糾紛,行為人應當就法律規定的不承擔責任或者減輕責任的情形及其行為與損害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條本編調整因侵害民事權益產生的民事關系。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一條 【分別侵權承擔連帶責任】二人以上分別實施侵權行為造成同一損害,每個人的侵權行為都足以造成全部損害的,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二條 【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