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必須的。如果該個人手章用于落款或其他涉及到官方的用途,建議帶上“印”字。例如法人章。如果不是用于嚴肅場合,可以不用帶。
手章是指便于攜帶的私家印章。一般認為手章起源于春秋戰國時代貴族的銅印章。當時的銅印章是身份和信義的象征,也作為封發物件、簡牘之用。
歷代書畫家、文人雅士均佩私印,這種私印形體較大,多在書畫完成后鈐蓋。至民國時期,現代意義上的手章開始出現。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0731-84117792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