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在試用期的工資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確定,但不得低于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同時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一、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有工資嗎
有。員工在試用期辭職,單位應當支付勞動期間的工資。不得無故拖欠或者克扣勞動者的工資。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二、企業試用期員工不給轉正工資算違法嗎
不違法,只要試用期的工資不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且不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即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辭職立馬走人給工資嗎
辭職立馬走人可以給工資。勞動者按規定提出辭職,不會影響結清工資。但只是規定應同時結清,只要用人單位在三天之內結清勞動者工資就是合法的。勞動者在試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本文關聯的相關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
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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