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拆舊房建新房需要辦理以下幾項手續:1、首先必須出具《集體建設用地使用證》;2、城鎮規劃范圍內的房子應需要規劃部門出具重建選址意見和《規劃許可證》;城鎮規劃范圍外的則要經過土地管理部門的重建審批后,才能動工;3、審批手續通過之后,再到規劃部門辦理建設工程許可證;4、重建完成,前往當地的房管所辦理房屋所有權證;5、危房改建的還需填寫危房翻新維修報告,同時申請危房鑒定,批準后才能進行房屋重建。建造的房子需要滿足一戶一宅的原則,農村的土地已經確權了,需要有宅基地的證書或者房屋證書,才能夠確定屬于自己所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一條 在鄉、村莊規劃區內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的規定進行建設的,由鄉、鎮人民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衍生問題:
拆遷時新建房跟翻建房的區別有哪些?
拆遷時新建房與翻建房,兩者之間的區別如下所述:
房屋改造(翻建房)分為樓房升高,墻改梁,內墻改梁,夾山改梁,框架房改造,打立柱,打大梁,房屋加固,橋梁升高,新增大梁,檐梁,圈梁,倉庫改造,門店擴大,舊房改客廳,外框架整體改造,墻體打立柱和加圈梁。而新建的自建房,是泛指擁有自有土地的單位和個人,自己組織并通過雇傭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在我國商品房政策未推出之前,有許多單位也曾通過集資自建房的方式,來解決企業員工的居住需求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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