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nd是什么意思呢,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find做動詞:(通過搜尋)找到,發現;找回;尋找到;(意外)發現,碰見;發現;發覺;意識到;認為(是);感受到;發覺;感到;裁決;判決;處于某位置(或某情形中);存在于;處于;擊中;打中;供給;提供;供應;
find做名詞:(尤指有價值的或幸運的)發現。
find的用法1:find的基本意思是“發現,找到”,作“發現”解時指發現已存在而以前不知道的事物,作“找到”解時指找到了所尋找的東西,知道了其下落,強調尋找的結果。引申可作“查明”“偶然遇見”“供給”“到達”“努力獲得”“知道…是有的”等解。用于法律術語還可表示“裁決”。
find的用法2:find主要用作及物動詞,可接名詞、代詞、帶疑問詞的動詞不定式或從句作賓語,也可接雙賓語,其間接賓語可以轉換為介詞for的賓語,可用于被動結構。
find的用法3:find還可接以動詞不定式或“(to be+) adj./v -ed/ v -ing/ prep. -phrase”充當補足語的復合賓語。接現在分詞時表示動作正在進行; 接過去分詞表示動作已經完成; 接動詞不定式則表示看到動作的全部過程,不定式符號to可有可無,但如果不定式是to be, to則不可省略,但可省略to be。
拓展:find的時態有哪些?
find過去式: found
find過去分詞: found
find現在分詞: finding
以上就是小編今天的分享了,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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