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駕駛證超過有效期,逾期在一年內,可以攜帶身份證,駕駛證,身體條件證明,駕駛證照片等資料向所屬公安交警車管所,按照正常流程申請換證。
2、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67條第1款第7項規定,超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一年以上三年以內的,機動車駕駛人參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合格后,可以恢復駕駛資格,攜帶身份證,駕駛證,身體條件證明,駕駛證照片等資料向所屬公安交警車管所,按照正常流程一并申請辦理駕駛證的補辦和換證。
3、如果駕駛證超過了三年沒有換證,需要重新補考科目一、二、三,科目四不用補考,然后攜帶身份證向所屬公安交警車管所申請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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