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交易的合同是指轉移房產所有權的買賣合同。合同的主體包括合格的買受人及合格的出賣人。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合格的出賣人,合格的出賣人是指能夠將房產所有權合法地轉移給買受人。
從我國適用的法律上看,能夠合法轉移房產的主體除了房產所有權人外,還包括特殊的五種,分別為:
1、享有法人財產權的主體;
2、經所有權人或法人財產權主體授權的人,如行紀人、代銷人等;
3、質權人或留置權人;
4、人民法院;
5、能夠適用善意取得效果的無權處分人。
哪些房產交易需要進行公證
房產交易能進行公證的情形是:
首先,繼承房產,無論是法定繼承還是遺囑繼承,都不能直接進行房地產權屬變更的登記,需先進行“繼承權公證”。
再次,房屋贈與需要進行公證。
最后,有關房產所有權轉移的涉外和港澳臺的法律事務,必須辦理公證證明,否則不能進行房產交易。
房產交易過戶流程有哪些
房屋買賣過戶的流程有:
1.確認產權,可以前去房產交易所調查該房產的檔案,查看該業主的身份證;
2.簽訂買賣合同,交付定金;
3.拿到購房合同后,帶上身份證等個人資料,向銀行申請購房貸款;
4.先交付首付款,然而填寫銀行貸款申請表,由銀行進行審批;
5.銀行審批通過之后,前往房產交易管理所辦理過戶手續;
6.房屋過戶手續辦完后,將獲得房產證,銀行正式放款,直接轉給業主,購房者按照正常程序,每月按時還房貸。
房產交易糾紛的內容有哪些
房產交易糾紛的內容有:
1.廣告問題;
2.預售合同問題;
3.欺詐問題;
4.房屋質量問題;
5.房屋面積“縮水”、“漲水”問題;
6.房屋權屬證明問題;
7.房屋包銷問題;
8.按揭貸款問題;
9.在建房屋買賣中買受人權利與承包人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協調問題。
房屋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包括哪些
合同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1)有關房屋面積方面的條款。(2)關于價格、收費、付款額同的條款。(3)有關房屋質量的條款。(4)售后物業管理的條款。(5)
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條款。(6)產權登記的條款。(7)稅費負擔的條款。(8)違約責任的條款。
辦理房產交易手續需要哪些資料?
辦理房產交易手續時需要準備的資料:
1、《房屋所有權證》、《契證》或財政部門完契確認單(原件)屬下列情況的還需稱復印件;
2、《國有土地使用證》或土地使用證明(驗原件、留復印件);
3、《房地產轉讓合同》(房產部門制式文本),房屋互換的須提交《房地產互換合同》;
4、企業當事人應提供有效營業執照,事業當事人應提供“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明”,國家機關行政單位提供單位證明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個人應提供身份證件和婚姻狀況證明(驗原件、留復印件);
5、國有企業提供主管上級部門同意書,集體企業提供職代會決議,公司企業應提供董事會決議或股東大會決議;
6、拍賣成交的提供拍賣成交確認單;
7、雙方當事人、經辦人身份證明,委托辦理的應提供公證委托書,單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書;
8、涉外房地產轉讓的提供經公證的《房地產轉讓合同》,涉外房地產互換的提供經公證的《房地產互換合同》;
9、繼承、贈與的提供經公證的繼承、贈與文書;
10、房屋所有權部分轉讓的,須提供市房屋測繪大隊出具的《房屋面積鑒證書》。 該內容由 曲興律師 和 律說律答 共創回答
聲明:本網頁內容旨在傳播知識,若有侵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本網聯系,我們將在第一時間刪除處理。TEL:177 7030 7066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