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25 09:05:33
房產交易的合同是指轉移房產所有權的買賣合同。合同的主體包括合格的買受人及合格的出賣人。我們需要注意的是合格的出賣人,合格的出賣人是指能夠將房產所有權合法地轉移給買受人。從我國適用的法律上看,能夠合法轉移房產的主體除了房產所有權人外,還包括特殊的五種,分別為。1、享有法人財產權的主體。2、經所有權人或法人財產權主體授權的人,如行紀人、代銷人等。3、質權人或留置權人。4、人民法院。5、能夠適用善意取得效果的無權處分人。哪些房產交易需要進行公證。房產交易能進行公證的情形是。首先,繼承房產,無論是法定繼承還是遺囑繼承,都不能直接進行房地產權屬變更的登記,需先進行“繼承權公證”。再次,房屋贈與需要進行公證。最后,有關房產所有權轉移的涉外和港澳臺的法律事務,必須辦理公證證明,否則不能進行房產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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