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0 20:41:50
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武器裝備的管理、使用制度。所謂武器裝備,是指用于殺傷敵人和破壞敵人作戰設施的武器和軍事技術設備,如槍、炮、彈藥、戰車、飛機、艦艇、化學武器、核武器和偵察、通訊、工程、防化、防空技術設備等。武器裝備的完好程度直接關系到鄰隊戰斗力的強弱。武器裝備是部隊戰斗力的主要物質基礎,加強武器裝備的管理,制止各種危害武器裝備管理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保證武器裝備隨時在編在位,是鞏固部隊戰斗力的客觀需要。近年來,中央軍委和解放軍各總部頒布施行了一系列涉及武器裝備管理的法規、規章,對武器裝備的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非法將武器裝備出賣或者轉讓的行為,造成部隊武器裝備的短缺,破壞了部隊武器裝備的管理秩序,削弱了部隊的戰斗力,還可能給公共安全帶來嚴重危害??陀^要件。主體要件。主觀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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