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0 11:41:23
法律分析:據有關資料記載,中國的退休制度始于漢朝(公元前206年),隨后唐太宗進一步完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第一條 為了保護工人職員的健康,減輕其生活中的困難,特依據目前經濟條件,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的實施,采取逐步推廣辦法,目前的實施范圍暫定如下:甲、有工人職員一百人以上的國營、公私合營、私營及合作社經營的工廠、礦場及其附屬單位;乙、鐵路、航運、郵電的各企業單位與附屬單位;丙、工、礦、交通事業的基本建設單位;丁、國營建筑公司。關于本條例的實施范圍繼續推廣辦法由中央人民政府勞動部根據實際情況隨時提出意見,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決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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