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10 05:40:45
法律分析:執行和解需要經過法律的確定,才能生起法律效益。不經法院確定是否有效的執行和解,是無法避免后續因無法律效益而產生的問題糾紛,因此,私下達成執行和解未經法院確定是無效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條 在執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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