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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13:20:56
法律分析:公司高管主要是指登記在工商局的公司管理人員。一般建議由核心創始人或大股東任職,為的是加強對公司的管理控制。公司高管一般包括以下人員。1、董事/董事長/執行董事。由董事、董事長組成的董事會,負責公司或企業和業務經營活動的指揮與管理,對公司股東會或企業股東大會負責并報告工作。2、法定代表人。在法律層面上,法定代表人行為等同于公司行為,是公司意志的具體體現人,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經理擔任,在法律層面對公司的所有行為、結果負責。3、監事。由于公司股東分散,專業知識和能力差別很大,為了防止董事會、經理濫用職權,損害公司和股東利益,就需要在股東大會上選出監事,代表股東大會行使監督職能。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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