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07:53:01
法律分析。公司員工自離可以向用人單位要工資,工資結算到你工作結束之日,沒有上滿一個月的工資(一個月工資的平均數乘以在職的天數+在職其它福利)而單位又沒同意你在30天內離開,公司有不開失業保險的權力,公司可能會追究你給公司造成的損失。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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