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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07:32:43
工傷上報那天算不算30天內。算在內,用人單位申報員工工傷,過了三十天也能去認定。因為用人單位無法出示交通事故認定書導致勞動者工傷認定期限超出,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期限內,時間過了半年也可以去認定工傷。如果出現無法認定工傷的情況,有權要求用人單位全額賠償相當于工傷賠償金額的錢。用人單位應該告知工傷認定機構具體原因,如果是確實不是因為傷者自己原因是不算超出工傷認定期限的?!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由于不屬于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超過工傷認定申請期限的,被耽誤的時間不計算在工傷認定申請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誤申請時間的,應當認定為不屬于職工或者其近親屬自身原因。(一)不可抗力。(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三)屬于用人單位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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