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08:00:03
法院應從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權益出發,作出子女撫養權判決。兩周歲以下子女一般隨母親,但母親有特殊情況,如傳染病或不盡撫養義務,可隨父親。父母均要求共同生活,可優先考慮無生育能力、生活時間長、改變環境不利、無其他子女且對方有嚴重疾病或不利于子女健康的一方。法律分析;法院應當從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出發,作出關于子女撫養權的判決。具體而言,應該遵循以下原則。(一)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但母親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隨父親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親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確實無法隨母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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