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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10:37:29
當事人認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不合理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一、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71條指哪些?!兜缆方煌ㄊ鹿侍幚沓绦蛞幎ā返?1條的內容: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的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如果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則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并且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二、交警責任認定書簽字后還能復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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