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10:19:00
離婚時,夫妻可自主協商共同財產分割;協商不成時,法院將根據財產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原則判決。法律允許并尊重當事人意愿,只要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雙方可自由協商。如協商不成,法院將按法律規定判決,但原則與方法應是雙方協商的指導。法律分析;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若協議不成,人民法院會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和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來做出判決。對于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法律允許并尊重當事人的意愿。只要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雙方可以自由協商。只要協議是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愿的表述,法院就應當承認。當雙方無法達成協議時,法院會按照法律規定的原則和方法做出判決。當然,法院的判決原則與方法也是雙方達成協議的指導。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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