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10:44:05
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的需要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有無事故責任以及事故責任的大小可以決定賠償責任的大小,因交通事故的特殊性以及國家的強制性法律規定相關聯,即便是受害人負全部責任,也可以獲賠。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21條中的相關規定,交通事故受害人(不論責任過錯,在交通事故中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人)有以下行為,交警會判定其負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一是受害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即‘碰瓷’。由于受害人有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動機,因此交通事故的后果也應有受害人自己承擔。在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也可以拒賠交強險。二是受害人具有過錯行為,該行為還導致了交通事故的發生,并且另一方當事人并沒有違章行為的,此時受害人需要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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