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03:55:00
夫妻異地能起訴離婚的方式:若被告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導致異地的,可以向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若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導致異地的,可以向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可以向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痉梢罁?;《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的解釋》第十二條。夫妻一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另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案件,由被告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沒有經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訴時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第十三條;在國內結婚并定居國外的華僑,如定居國法院以離婚訴訟須由婚姻締結地法院管轄為由不予受理,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的,由婚姻締結地或者一方在國內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第十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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