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04:48:19
指定代理和委托代理是兩種不同的代理方式。指定代理是根據法院或指定單位的指定而產生代理權,適用于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法自行委托代理的情況,或法定代理人推諉責任時法院指定代理人。委托代理是被代理人主動委托代理人進行代理,例如公民、社會團體、法人委托律師代理訴訟。法律分析;一、指定代理,是指根據法院或指定單位的指定而產生代理權的代理。通常適用于兩種情況。1、在民事訴訟中,當事人系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而又沒有法定代理人的。2、法定代理人之間互相推諉代理責任的,由法院指定其中一人為代理人。二、委托代理,是指根據被代理人的委托而產生的代理。例如,公民、社會團體、法人委托律師代理訴訟就屬于委托代理。拓展延伸;了解不同類型代理的分類及其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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