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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06:17:22
律師分析。我國對涉外婚姻的規定有:《婚姻登記條例》第四條、第五條。前述法律規定,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且外國人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國際旅行證件、本人無配偶的證明等材料?!痉梢罁??!痘橐龅怯洍l例》;第四條 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地結婚的,內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地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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