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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06:36:37
法律分析:因欺詐脅迫訂立的合同可以撤銷,當事人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向人民法院起訴撤銷合同。合同撤銷后,自始至終無效?!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四條規定,當事人有權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下列合同。(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訂立合同明顯不公平的。受害人有權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方以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的方式訂立的合同。當事人要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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