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13:39:45
1、行政認定途徑;2、向工商部門申請認定馳名商標。在商標管理工作中,當事人認為他人使用的商標屬于商標法第13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案件發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出禁止使用的書面請求,并提交證明其商標馳名的有關材料。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審查并逐級上報至商標局,最后由商標局在6個月內做出認定。3、向商標局申請認定馳名商標。當事人認為他人經過初步審定并予以公告的商標違反了商標法第13條規定的,可以依據商標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在3個月內向商標局提出異議,并提交證明其商標馳名的有關材料,可以同時申請認定馳名。4、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認定馳名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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