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15:51:29
個人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額有上限。在團體意外傷害保險中,保險金額最低為1000元,最高為500000元;在個人意外傷害保險中,保險金額最低為1000元,最高為100萬元。1、意外傷害保險的基本內容。投保人向保險人交納一定量的保險費,如果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限內遭受意外傷害并以此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傷害之日起的一定時期內造成死亡、殘廢、支出醫療費或暫時喪失勞動能力,則保險人給付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險金。2、意外傷害保險的保障項目。(1)死亡給付;(2)殘廢給付;意外死亡給付和意外傷殘給付是意外傷害保險的基本責任,其派生責任包括醫療給付、誤工給付,喪葬費給付和遺族生活費給付等責任。3、保險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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