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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6 11:42:47
律師解析。根據失業金領取期限的規定,失業保險參保人繳費每滿1年,可領取2個月失業金,最長領取期限不超過24個月。按照《失業保險條例》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其本人累計繳費時間長短的不同,劃分為三個檔次:(一)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最長能夠領取1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二)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最長能夠領取18個月的失業保險金;(三)累計繳費時間10年以上的,最長能夠領取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痉梢罁??!吨腥A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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