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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6 15:51:24
勞動合同可以辭職,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合同。合同未到期辭職一般不需要賠償,除非存在專項培訓約定或保密事項約定,違反約定需支付違約金。除此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法律分析;一、簽勞動合同可以辭職嗎??梢??!秳趧雍贤ā返?7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以上法律規定,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合同還沒有到期辭職需要賠償違約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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