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8 12:53:10
一、超過兩年的違建強拆賠償嗎。違建兩年多的房子強拆是沒有拆遷補償的。因為根據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可知,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二、對違法建筑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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