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8 07:10:58
法律分析: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對債務人指定清算組成員進行清算,以利于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利,但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一)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二)債權人享有的債權是合法的、受法律保護的民事債權。(三)債權人的債權是財產上的請求權。(四)債權人的債權應是現實的債權。(五)債權人的債權是沒有超過訴訟時效的債權。法律依據:《破產法》第七條規定,債務人有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申請。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企業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畢,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依法負有清算責任的人應當向人民法院申請破產清算。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