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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8 07:01:15
干滿一個月沒簽合同有賠償,勞動者入職用人單位1個月后,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入職第2個月開始的雙倍工資,規定如下: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2、提交材料后,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后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后開庭審理,之后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于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3、可以不請當地律師代理,請專業人士提供遠程指導服務并寫勞動仲裁申請書、證據清單等法律文書。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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