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8 09:27:24
法律分析:征兵體檢通過,政審并不是自己所為的流程,所以也就不存在可以自愿放棄的。但是在部隊、地方武裝部組成的征兵部門的政審通過以后,應征公民拒絕、逃避征集的,將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十一章法律責任中第六十六條規定,予以處罰。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 第六十六條 有服兵役義務的公民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人民政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強制其履行兵役義務,并可以處以罰款。(一)拒絕、逃避兵役登記和體格檢查的。(二)應征公民拒絕、逃避征集的。(三)預備役人員拒絕、逃避參加軍事訓練、執行軍事勤務和征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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