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8 09:56:50
每月1-10日為社保經辦機構審核期,已經受理過的增減業務進行審核結算,并核定當月的征收數據。每月11日至當月最后一個工作日為對單位受理申報時間。繳費單位若有人員增減變化,須在當月及時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每年年度申報當月不受理人員增減,當月新增單位除外)。每月10號,社保經辦機構核定出當月數據后,由參保單位到地稅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北京社保繳納時間;北京地區大致繳費日期,社保記錄在每月的16日前確認,截止修改;繳費一般是在每月的25-30日。具體還請咨詢北京12333社保經辦機構落實??劭詈?,正常情況下,每月的7號以后可以在平臺上查到記錄如果是月初月末節假日、系統升級等原因,會延遲。社保繳納時間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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