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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17:28:16
勞動合同解除需書面通知,可要求用人單位出具書面解除合同證明或向勞動監察投訴。解除勞動合同期限無規定,雙方可協商一致。用人單位可根據勞動者過錯解除合同,如試用期不符條件、嚴重違紀、嚴重失職或追究刑責。勞動者無過錯時,患病后不能工作、不能勝任經過培訓或客觀情況變化導致無法履行合同,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并給予經濟補償。法律分析;一、解除勞動合同要書面通知嗎法律。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解除合同的話,應提前通知員工的,但是實務中,很多企業可能口頭解除合同,遇到類似情況,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出具書面的解除合同證明的,或者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二、解除勞動合同有期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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