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21:54:05
交警不出責任認定書,我們要分清楚是因為什么原因而沒有對交通事故責任進行認定,如果是因為交警部門自身的過失或者失職,沒有及時對交通事故責任進行認定和劃分,交通事故當事人,可以向交警部門的上一級主管部門反映問題,要求對交通事故責任進行認定?!痉梢罁?;《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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