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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8 00:06:03
法律分析。合同補充協議簽訂時間沒有要求??梢噪S時簽訂。在合同簽訂后需要簽訂補充協議的情況有兩種。1、是合同中未約定的事宜,需要進行補充約定。2、是合同中約定的事宜經雙方協商認為需要進行更改。如同時為了以上兩種情況的需要而簽訂補充協議,則應分別在補充協議中說明兩者約定的效力。因此,簽訂合同的當事人務必要在簽訂補充協議時,明確約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之間的效力情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糾紛。法律依據?!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條 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相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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