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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8 00:06:48
法律分析:被害人或者繼承人可以要求對刑事附帶民事賠償進行重新審理。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規定,“對附帶民事訴訟的判決,當事人對其不服或者判決不予執行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而在被害人或繼承人向刑事執行機關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訟的情況下,如果判決有錯誤或者未能完全賠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重新審理。法律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六條:“對附帶民事訴訟的判決,當事人對其不服或者判決不予執行的,可以提起民事訴訟。”。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三條:“當事人對判決不服的,可以上訴或者申請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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