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6 00:18:09
法律分析:在工傷住院期間,醫療糾紛處理存在一定的法律規定和程序。如果因工致殘或死亡,應認定為工傷,工傷醫療費用應由用人單位或者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如果因工受傷導致住院治療,在治療期間如發生醫療糾紛,應及時協商解決。當事人可以選擇協商、仲裁或者訴訟等方式維權。法律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用人單位應當組織勞動者進行工傷鑒定,并按照工傷程度支付工傷醫療費,并按照規定為工傷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待遇。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條:工傷治療期間,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3.《中華人民共和國醫療糾紛處理辦法》第十五條:當事人對仲裁機構仲裁、人民法院審判結果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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