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5 22:56:19
假釋,是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監規,接受教育和改造,確有悔改表現,不致再危害社會,而附條件地將其予以提前釋放的制度。假釋的考驗期限計算方式。根據《刑法》第83條的規定,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釋的考驗期為原判刑罰沒有執行完畢的刑期,即宣告假釋時原判刑罰的剩余時期。刑法對無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則作了明確而具體的規定。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釋的考驗期限為10年。假釋考驗期限,從假釋之日起計算。假釋的考驗期限是多長。假釋的考驗期限根據《刑法》第八十三條:有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為沒有執行完畢的刑期;無期徒刑的假釋考驗期限為十年。假釋考驗期限,從假釋之日起計算。行政訴訟期如何順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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