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6 20:12:10
離婚財產分割遵循以下原則。1、離婚時個人婚前財產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的不予分割。2、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商一致可自行處置;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3、夫妻雙方書面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按照約定處理。4、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時,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5、離婚時,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侵害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一、結婚幾年后房子屬于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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