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6 22:20:52
勞動法規定,辭退哺乳期員工要給予補償。補償標準是怎么算的呢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在哺乳期與你解除勞動合同,又據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如果你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如果你不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你賠償金,標準一般為經濟補償標準(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的二倍。具體還可參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八十七條。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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