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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6 22:27:47
法律分析: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滿60周歲時繳費年限累計未滿15年,不論什么時候開始參保繳費,都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有權查詢繳費記錄、個人權益記錄,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個人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有權監督本單位為其繳費情況。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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