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6 17:07:37
夫妻離婚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房屋的分割原則是根據具體情況協議處理,如無協議則由法院判決。父母贈與的房屋一般平分,婚前共同出資建造的房屋一般平均分割,婚前個人財產建造的房屋一般不分割,婚前個人財產建造但用婚后共同財產償還債務的房屋歸婚前所屬但需適當補償給另一方。法律分析;1、該房屋是父母贈與夫妻雙方的財產,分割時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雙方平分該房屋。2、婚前男女雙方的家庭共同出資建造的。房屋屬于夫妻共同共有,離婚分割時,一般是對平均分割。3、婚前一方建造的房屋。如果雙方沒有特別的約定,這樣的房屋由于是一方婚前所得,屬于婚前個人財產,一般不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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