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6 19:19:07
一、勞動爭議怎么樣處理好。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后,有如下幾種處理模式可供選擇。(1)協商和解。這里的協商既可以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自行協商,也可以是勞動者請工會或者第三方(如律師、群眾組織等)共同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并自愿就爭議事項達成和解協議。(2)申請調解。發生勞動爭議后,雙方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并自愿就爭議事項達成調解協議。(3)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發生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據事實做出仲裁裁決。(4)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裁決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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