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6 19:34:53
律師分析。一、個人合同詐騙立案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有關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2)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至20萬元以上的。二、合同詐騙罪的量刑標準。(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單處罰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個人合同詐騙,數額不滿5000元的,單處罰金刑;5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的,為拘役刑;1萬元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120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查看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