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6 19:31:53
1、公安機關對報案人的報案,經審查不符合立案條件而不予立案的,應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馗嫒巳绻环?,可以申請復議。復議申請應當向作出不予立案決定的公安機關提出。復議申請書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書后七日內提出。申請書中要講明應當立案的理由。公安機關要在收到復議申請書后七日內作出決定,并書面通知控告人??馗嫒藢妥h決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后七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復核。上一級公安機關應當在收到復核申請后七日內作出決定。對上一級公安機關撤銷不予立案決定的,下級公安機關應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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