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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6 19:53:20
法律分析:結婚一年半離婚財產的分割,對于夫妻共同財產,由夫妻進行協商,一般是一人一半;對于個人財產部分,一般不予分割。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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