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02:50:49
根據法律規定,當事人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期限為二年,從判決規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院強制執行的程序是:(1)審查立案。人民法罩稿賣院在接到申請執行書及有關法律文書后,應審查該申請執行是否合法敬數適當。(2)通知履行物逗。人民法院決定對義務人強制執行時,應當先行通知義務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動履行法定義務,否則將強制執行。(3)準備強制執行。(4)實行強制執行。應當表明身份,出示執法證件和執行根據。執行結束后,應將執行情況書面通知申請執行人。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九條,申請執行的期間為二年。申請執行時效的中止、中斷,適用法律有關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的規定。前款規定的期間,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規定的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后一日起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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