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題文章
時長:00:00更新時間:2023-10-07 03:14:08
離婚案件中就孩子撫養問題,法庭會根據不同情況作出不同的判決。第一,如果雙方可以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按照雙方當事人的意思出具判決書。第二,如果雙方不能就孩子撫養協商一致,法院會按照一人撫養一個子女的原則進行判決。第三,判決撫養的時候法院會參考孩子的年齡,性別等因素進行判決,通常情況下,兩周歲以內的子女原則上女方撫養,兩周歲到十周歲之間的子女法院會按照有利子女成長的原則判決,十周歲以上的子女可以征求孩子意見。(一)孩子不足兩周歲。兩周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孩子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孩子隨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孩子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二)孩子在兩周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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